凤庆县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
| 招商动态 |2016-04-29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、市委全会精神、司法部《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》以及以及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普遍建立健全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安排部署要求,严格规范管理,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,强化专业培训和业务管理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,中共凤庆县委制定了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到2016年要实现县、乡(镇)两级政府及县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,成立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部署、统筹协调、整体推进、督查落实,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纳入2016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,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。
据了解,凤庆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1名,全县13个乡(镇)有9个、县级13个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。其中:由法律服务所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个,由司法所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1个,由部门法制股(室)负责3个,由履行法制业务的股(室)负责6个,聘请执业律师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15名,年度聘请执业律师法律顾问经费25万元。2012年至2015年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共为重大决策、重要协议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81份,代理行政诉讼、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办理20件,参与政府招商引资、项目投资等谈判活动59次,参与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11次,为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进行事前审查把关527次。
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,律师业的特定角色,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为法治社会、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